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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室内环境检测中心站
联系人:刘鹏 先生 (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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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55-86297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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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066998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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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环境检测空气检测网 |
我国环境监测队伍的监测技术设备比较落后,自动化程度极低,除了一些大中城市环境监测技术设备水平较高以外,全国绝大多数监测站的监测设备都比较落后和陈旧。因此,许多地方仍然是以人工现场采样、实验室仪器分析为主要手段进行环境污染源监测,这样使得监测频次低、采样误差大、监测数据不准确。但随着检测对象范围的扩大,以前的体制无法满足大家对居室空气质量检测的要求。 近两年来环保总局对各省市的一些研究单位颁发了室内空气检测资格证书,允许具备试验条件的研究单位和院校从事经营性的检测工作,但这与不断增长社会检测需求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因为这些单位的市场机制不够强,服务性不能体现出来。因此一些从事环保相关领域的公司进入室内空气治理领域。他们为广大居民提供有针对性室内空气检测和治理方面的咨询、服务。
4.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
4.1 检测内容及要求
4.1.1 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验收之前进行。
4.1.2 按验收时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装修情况,必须检测的项目分别如下:
1 墙面、地面、天花仅做水泥砂浆抹灰的,检测氡;
2 墙面、天花已刮腻子的,检测氡、甲醛、TVOC;
3 已做好室内装修,具备居住或使用条件的,检测氡、甲醛、苯和TVOC,氨可视具体情况定。
4.1.3 抽检房间的数量,应不少于房间总数的5%,且不少于3间。
4.1.4 抽检的房间必须具有代表性,应考虑楼层、朝向、迎背风、户型等因素。
4.1.5 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并且检测结果合格的,抽检数量可以减半,但不得少于3间。
4.1.6 样板间使用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与工程其他房间必须一致;样板间应选择材料的装载度(即每立方米室内空间材料表面积)*大的房间。
4.1.7 抽检房间的各种预留孔如空调机孔、油烟机排风管孔、卫生间排气管孔等应封堵;各种家具(如橱柜)的可开启部位应处于关闭状态。
4.1.8 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应按房间面积设置:
1 房间使用面积小于50平方米时,设1个检测点;
2 房间使用面积50-100平方米时,设2个检测点;
3 房间使用面积大于100平方米时,设3-5个检测点。
4.1.9 住宅工程可按套(单元)抽检,然后在套(单元)内的各个房间设置检测点;套 (单元)内的分隔间,设计图纸中有不装门(窗)扇的门、窗洞相通时,相通的分隔间按一个房间设置检测点。
4.1.10 检测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游离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时,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小时后进行。对于已安装通风系统的民用建筑工程,在对外门窗关闭及检测操作期间通风系统应正常运转。
4.1.11 检测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氡浓度时,应在对外门窗关闭24小时后进行。对于已安装通风系统的民用建筑工程,在对外门窗关闭及检测操作期间通风系统应正常运转。
4.1.12 检测时,室外风力不应大于5级,室外温度不应低于14℃。
4.2 检测方法及仪器
4.2.1 室内环境中氡浓度应采用活性碳盒法或静电富集法测定。
4.2.2 室内环境中游离甲醛应采用酚试剂分光光度法或气相色谱法,也可采用便携式甲醛分析仪在现场测定。
4.2.3 室内环境中氨浓度,应采用分光光度法测定。
4.2.4 室内环境中苯、TVOC浓度应采用气相色谱法测定。
5.1 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的检测结果,作为选择材料的依据,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超过限量或不满足使用要求时,严禁使用。
深圳市室内环境检测中心站是中国室内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委员会深圳检测机构,是经深圳市环保部门批准,并且取得了国家认可资质,是室内环境质量监测指定实验室、国家计量认证合格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公正、权威、具有法律效应;中心技术力量雄厚,拥有取得国家认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美国进口的一流检测设备,竭诚为社会各界及居民家庭提供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装饰材料检测、家具产品检测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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